据东方今报消息 今报郑州讯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交强险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私家车车主一年仅需缴纳665元交强险保费。保监会近日公布了2006年7月交强险开办至2008年底的经营报告,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
交强险7折优惠将现“江湖”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于2006年7月开始办理。
2007年7月1日保监会出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于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下浮20%,连续三年未发生有责任事故的下浮30%。而对造成死亡和发生两次以上有责任事故的则实行费率上浮。
从2006年7月算起三年过去了,那些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私家车车主有机会享受交强险7折优惠了。按日前保监会公布的测算数据,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
交强险承保亏损会引发涨价?
保监会发布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情况的公告显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56亿辆次,赔付670.6亿元。两年半承保亏损37.4亿元,与投资收益相抵后结余6.9亿元。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之后,2008年下半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15.7亿元,行业经营压力较大。这组亏损数据令许多车主心里没底儿了:交强险基础费率今年是否会再次上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原则上“不盈不亏”,在交强险费率制定时不含预期利润。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阶段性的盈利或者亏损,交强险将通过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实现较长时期内的基本盈亏平衡,不会因亏损就立马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