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程序公开公正,能动履职做好司法救助,近日,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3起司法救助金发放全过程。
此次司法救助金发放对象为3名居住在不同乡镇的被救助人,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简要地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标准、程序及每位被救助人的具体情况。到达被救助人的家中后,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该院向3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参与发放救助金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实地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全程进行监督,角色从监督者变为参与者,亲身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同时,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司法救助宣传力度,让司法关怀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近年来,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签署认罪认罚活动、观摩评议等检察办案活动两百余次。下一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做深做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各项活动,助推“阳光”检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司法救助活动走深走实,真正做到“救在点上、助在人心”。(通讯员:曹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