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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司法局:林木纠纷起争端 人民调解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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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2 15:04: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进一步有效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结合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工作,近日,从江县司法局宰便司法所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加榜乡某村两名村民因一起林木纠纷,关系紧张,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
 
 
  工作人员了解到,2023年初,韦一发现韦二砍了韦一种在自家自留地中的的十棵杉树苗木,纠纷所涉及的自留地位于韦二承包地边界的田坎上方。韦二声称自己砍伐杉树苗木是因为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种植树木应距离田地十米,韦一种植的杉树紧靠自家田地,违反了村规民约。因此,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向村寨老人和村干部咨询,厘清纠纷来龙去脉,决定按照《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提出调处意见:韦一违反村规民约种植树木,按村规民约处罚;韦二未经允许擅自砍伐他人树苗,按苗木总价值的30%补偿韦一损失,对此纠纷双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在确定协议框架后,纠纷双方对补偿金额又发生争议,并互不让步。调解员敏锐地感觉到,纠纷涉及的金额不大,双方互不相让的背后可能存在赌气的思想。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调解员变换调解思路,从纠纷当事人为同村同寨的关系入手,以拉家常的方式让双方宣泄不满。经过调解员的疏导与劝解,双方态度明显缓和,打开心结。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韦二向韦一赔礼道歉,并补偿损失250元。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通过政法大走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靠前解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牢牢守住矛盾纠纷化解的源头防线。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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