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罗志宏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被依法提起公诉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3-03-22 10:15:45  来源:黔南检察  

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罗志宏
 
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省荔波樟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罗志宏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荔波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志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志宏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且由于工作上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贵州: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可扫码举报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