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人告诉你,将闲置的银行卡出借给别人,就能轻轻松松“赚”到钱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2022年12月1日,锦屏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龙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龙某某因生活拮据,通过他人介绍,得知将银行卡交给他人洗钱一天可以获利500元。2020年12月30日,被告人龙某某在
凯里地区新办了中国建设银行卡、贵州
凯里农村商业银行卡、贵阳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并将自己的手机、上述六张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及密码交给他人使用操作转账并协助刷脸验证,为他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事后获利1000元。经统计,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被告人龙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单项流入资金累计达201万余元,且涉及10起公安机关已立刑事案件的资金转账。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法官提醒:如今“断卡行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因为这极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成为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