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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赔礼道歉!黔东南一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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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5 14:36:07  来源:锦屏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7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彭迟灯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已缴纳);被告人彭迟灯销售违法所得收益100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已缴纳);被告彭迟灯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已缴纳);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彭迟灯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禁止被告人彭迟灯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及相关活动。现将道歉信公布如下: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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