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黔东南
岑巩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说是在某足浴店有涉黄等违法活动。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却把报警人抓了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足浴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却没有发现有违规的情况,于是,民警要给报警者打电话进行核实,这时候老板突然想起来一件可疑的事情,赶紧告诉了民警。
足浴店老板讲述,大概一个月前的一天晚上,一个喝了酒的男子来到店家消费,在按摩过程中与女按摩技师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男子自称是派出所民警,一阵争吵过后,男子来到前台,甩给老板几百元之后要离去。
老板一听男子是民警,也不想多惹麻烦,就没敢收对方的钱,还把对方护送到楼梯口,对方说上班去。随后老板看见男子在楼梯拐角处拿出手机在电话里说“你们今天抓了几个嫖娼的”,老板也不知道对方是真打电话还是假打电话的,现在想起来感觉可疑。
民警得知线索后,调取了店里一个月之前的监控,经过调查,发现这个男子正是现在报警的男子,随后报警男子反而被民警抓获。
男子交代,在自己消费过程中,有些地方没让自己进去,就猜测店家有不好的事情。而且自己一时口快,虚荣心上来了,说自己是警察,老板竟然相信了,所以还是觉得店家有问题,所以报警让民警一查虚实,没想到却自己落网。据悉,男子大学毕业多年还没有找到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看了这个报道,不得不说这个男子真是没事找事,把自己给成功套进去。男子谎报警情,冒充警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两罪并罚,男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真是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