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底,家住岑巩县凯本镇的田某来到岑巩县法院天马法庭递交诉状,状告同样家住凯本镇的张某于2018年9月向田某分别借款3万元、2万元、1万元,双方当时对前述借款分别约定在两个月之内、六个月之内进行偿还。在约定时间到来之日,田某多次上门以及电话微信联系,张某均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在约定还款时间过去一年多后,张某竟然直接不接电话、不露面,玩起了“失踪”。
该院天马法庭接到田某的诉讼请求后,也多次尝试与张某取得联系,但都没有结果。为此,该案主审法官通过设立在张某所在村的法官工作站,向其亲朋进行释案明理,进而通过其亲朋把案件的利害关系转告给张某,最后,经过其亲朋劝说后,张某主动联系了天马法庭,在案件具体调解过程中,该案主审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拟定出了符合两方权益的调解协议,对于张某所欠的3万元、2万元明确在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偿还完毕,对于1万元借款的诉求,田某进行了撤诉,调解协议经过该院天马法庭的司法确认产生法律效力,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通过法官工作站平台,动员社会民众参与到源头治理当中来,既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又给民众普及了法律常识,为最终达到诉源治理、庭前调结奠定良好的基础。(张锐、杨明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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