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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行车途中手舞足蹈 发朋友圈炫耀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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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31 09:47:49  来源:黔东南交警  

  近日,一男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双手离开方向盘,边开车边蹦迪的视频在朋友圈广泛传播,被网友举报到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驾驶人被依法处罚。

  10月15日上午,热心网友通过“黔东南交警”官方抖音进行交通违法举报,称一驾驶人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双手离开方向盘边开车边蹦迪,随后发来涉事视频和车辆照片。

  经查看,是一辆号牌为贵F的小轿车在途经厦蓉高速(桂林往贵阳方向)黔东南榕江县境内,行径至离榕江匝道还有4公里的路段时,驾驶人双手完全离开方向盘。

  伴随车内音乐在不停做出蹦迪动作,双手不停指向前方,看上去非常入迷,好像完全进入了蹦迪状态,视频时间长达15秒。

  车辆一直在超车道上行驶,途中还超越一辆大货车,情况非常危险,在车辆方向盘没受控的情况下,一旦车辆跑偏,后果不堪设想。接到举报后,高速六大队一中队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确定举报内容属实后,立即对违法车辆和驾驶人展开调查。

  在当天下午1点左右,与车主取得联系,通过车主联系到了当事人,并向其告知群众所举报的违法事实,并通知当事人24小时之内前来中队依法接受处罚。

  当天晚上11点20分左右,当事人和车主驱车400余公里,从毕节赶到了驻扎在贵州榕江县收费站内的一中队接受处理。经过了解得知,原来是车主李某及朋友一行从深圳返回毕节老家,车主李某在经过几个小时连续驾驶后感到疲乏劳累,就让朋友尹某代为驾驶,此时车内刚好放着比较劲爆的音乐,驾驶人就开始蹦起迪来,李某便随手拍下了这个视频,觉得好玩就发到朋友圈,根本没意识到驾驶人行为的危险性。

  民警对当事人尹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和违法性,承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危险行为。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尹某,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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