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在大庆市龙凤区某加油站,女子李某驾驶一辆白色起亚轿车去加油。加油后,李某拿出一张微信付款的截图,在加油站员工面前晃了一下,说:“钱过去了。”加油站员工看了一眼,觉得有点不对劲,让李某再给他看一下,这时李某却不愿意拿出手机再给对方看。加油站员工说:“如果你骗我,我就报警。”李某见对方“难缠”,只好乖乖付了加油的钱。
事发后,加油站工作人员越想越不对劲,就查了以前的记录,结果发现李某已经连续4次加油没给钱了。加油站员工最后无奈报警。随后,龙凤公安分局民警传唤了李某,李某交代,自己第一次去这个加油站加油时,用微信付了钱。付完钱后,自己突发奇想:这张图是不是可以接着用……于是,李某连续四次都到这个加油站加油,每次都加固定数额,并都拿出这张截图在对方眼前一晃。到了第五次,终于被识破。
近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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