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州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8-05-15 12:37:00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夏季是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销售、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5月初开始,针对黔东南州辖区内64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中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要求,重点针对水源管理、标签标识、出厂检验等开展自查,以提交自查报告的形式切实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以本辖区内2017年以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企业水源情况、生产场所、贮存条件、卫生状况及措施是否满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要求;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有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场所设备及工器具消毒、出厂检验和销售等记录;三是检查企业标签标识,督促企业及时将标签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三是推进靶向性全覆盖跟踪抽检。重点对2017年以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的7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靶向性全覆盖跟踪抽检。同时,严格核查处置工作,对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对抽检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采取约谈、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等方式,跟踪企业加强整改力度,切实提升产品品质。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下一篇:黔东南州公积金出台三大政策 最高额度50万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