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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黔金丝猴”专项行动表彰大会 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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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30 10:04:0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27日,全省“黔金丝猴”专项行动表彰大会在省林业厅召开,参加此次表彰大会的有“黔金丝猴”专项行动优秀集体和个人、全省首届森林公安机关“十佳刑警”、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近期刚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省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各市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政委,厅直单位森林公安负责人,共计90余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黎平,巡视员杨洪俊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彭绍龙主持。




颁奖现场
 

  上午,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黎平在省森林公安局,亲切会见了近期公安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剑河县森林公安局的人员代表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刘有军。黎平厅长代表厅党组向英雄模范单位和个人表示了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黎厅长指出,大生态如果没有森林覆盖率、没有森林蓄积量、没有森林资源的保护,一切都是空谈,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前沿,而森林公安又是林业生态保护的最前沿,她充分肯定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在保卫森林生态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上作出的突出贡献。




会见合影
 

  下午,表彰大会对“黔金丝猴”专项行动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全省首届森林公安机关“十佳刑警”获评人员,以及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近期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颁奖和表彰。剑河县森林公安局获颁了“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牌匾,该局南明森林公安派出所被评为全省“黔金丝猴”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获颁集体“三等功”牌匾,该局太拥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潘邦明同志被评为全省首届森林公安机关“十佳刑警”。




会见座谈
 

  据悉,“黔金丝猴”行动是由国家林业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5家单位共同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黔金丝猴”行动)。行动中,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同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加大非法猎捕、杀害、加工、经营、利用、食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打击促进保护,以案例扩大宣传。行动2个月内共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2起,破2起,破案率100%,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案件11起,处罚违法人员12人;收缴或没收涉案野生动物活(死)体28只(条)、野生动物皮张27张,挽回经济损失近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达到了行动的预期目的。(龙小瑛)




牌匾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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