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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赴生日宴醉酒身亡 寿星与酒店赔偿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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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0 13:16:45  来源:重庆晚报  


  赴生日宴醉酒身亡寿星酒店都当赔匠

  到酒店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席间因过量饮酒死亡,责任应如何承担?日前,市五中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认定宴会组织者、承办宴会的酒店均有过错,判决分别承担10%、5%的赔偿责任,分别赔偿死者家属6.4万余元和3.2万余元。

  2015年2月25日,宋某受邀前往永川区一酒店参加朋友蒋某60岁生日宴会。席间,宋某与蒋某等多人饮酒并醉倒。见宋某醉倒,蒋某等人将酒店座椅拼成一列后,将其放在座椅上。其间,蒋某及酒店均未安排相关人员专门对宋某妥善照看。当日17时30分时,宋某的儿子发现宋某异常,遂拨打120急救电话,当急救医生赶到现场时,宋某心跳、呼吸已停止。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15年3月17日,宋某的家属将蒋某、永川某酒店等起诉至永川区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作为宴请方和与宋某喝酒的主要共饮者,并未将严重醉酒状态的宋某妥善安置,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进行处理,以致悲剧的最终发生,未尽到共同饮酒的注意义务和组织者对他人安全保障义务,其对宋某的死亡存在过错,法院酌定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

  酒店作为本次宴会的经营者,对宋某等宾客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未完全尽到相关义务,对宋某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根据案情酌定由酒店承担5%的赔偿责任。宋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过量饮酒的危害,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据此,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提起上诉。市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唐中明 唐诗 李开元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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