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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严肃问责国务院大督查涉及事项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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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05 10:25:46  来源:黔东南新闻网—黔东南日报  

  国务院在全国第二次大督查中,对我州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并要求对发现的有关问题严肃问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州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历时近2个月,对涉及的6个问题进行了详细核查,把责任追究到点到人,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丝毫错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2016年 1月,6个问题被依纪处理,2个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8名责任人员被问责。其中,3人被诫勉谈话,5人分别受到记大过、记过、警告的政纪处分。

  2015年,我州以落实国务院督查问责事项为契机,继续聚焦民生领域中贪污、套骗、挪用、滞留、截留资金等突出问题,对农村低保资金、民政救灾救济款物、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猕猴桃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党政纪立案1124件,党政纪处分 1250人,移送司法处理7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44%、309%、163%。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根据督查问责和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监管漏洞,州人民政府制定了《黔东南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了州直主管部门、县市党委政府、县市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 “两委”、州县财政部门、州县发改部门7大类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民生资金项目监管上的7条60项主体责任,以及州县纪委监察局、州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州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和州县审计局5大类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民生资金项目监管上的5条43项监督责任,严防民生资金项目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今年,我州将继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领域,深入开展常态化、拉网式的监督检查,把资金项目管在平时、真正惠及群众,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周纪伟)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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