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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置办酒席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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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23 14:13:33  来源:黔东南检州监察局  

  2015年2月14日,岑巩县天马镇初级中学教师杨文海在天马镇杜麻村龙口组家中,借其哥哥杨某某的儿子举办结婚酒宴之机,为本人乔迁新居设宴请客,收取违规资金6100元。2015年6月,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给予杨文海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2月5日,榕江县档案局集体离岗吃酒,上班时间无故脱岗达8小时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5年5月,榕江县纪委该县档案局集体脱岗事件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卫本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桂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持续加大“正风铸廉”工作力度,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持续发力纠正“四风”,整治违规置办酒席歪风,共查处违规办酒34例,处理35人,党政纪处分22人。

  狠抓制度建设。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并借机敛财,一直是州委、州政府着力整治的重点。2007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禁大操大办酒席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嫁酒席不得超过20桌,且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操办或变相操办乔迁、生日、满月、升学、升迁等酒席。2014年3月,又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要求国家公职人员自觉抵制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带头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规定操办嫁娶酒席,须提前10日填写《党员、干部办理婚嫁申报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未申报备案或申报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操办丧事的,须在事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办理情况。

  加大宣传力度。州纪委定期不定期以内部文件或在《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有关规范党员干部办酒的规定,并对违规办酒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丹寨县发出“简办婚丧嫁娶、规范操办酒席”的倡议书,一些村寨自愿将“酒席风”禁令纳入村规民约,村民签订承诺书;州妇联等部门在系统内开展了主题演讲、征文、书画比赛等活动,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让办酒敛财没有市场,无人捧场。

  强化问责追责。严肃查处“敛财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威慑力。同时,对涉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的举报,经核实后一律列入其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考核、提拔任用等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因教育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发生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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