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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出台新举措 规范摩托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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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04 10:26:4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刘承宇) 近日,交警部门针对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摩托车登记注册出台2项新举措,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进一步规范了摩托车管理。

  据了解,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对摩托车驾驶人主动申领驾驶证的,须严格落实直接受理要求,只需缴纳国家规定的240元每人的费用,一律不得强制要求提供摩托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记录。而且为了照顾到部分群众可能对电脑使用不熟悉,理论考试可使用纸质试卷。

  同时,在法律法规的范畴内,对在用未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实施“先纳入、后规范”,“先注册、后完税”举措。对主动提出办理注册登记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向国税部门办理完税手续,并将注册登记信息抄告国税部门;国税部门要积极配合,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采取派人与公安车管所人员现场合署办公等方式办理相关完税手续。缓交车辆购置税,由公安交警部门书面告知当事人,并抄告税务部门。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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