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男子网上发帖出售亲生儿 被支付8万元终审获刑5年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11-04 10:46:00  来源:北京晨报  

  以自己行为属于送养孩子并非犯罪为由提起上诉 被驳回

  贾小平在网上发帖出售亲生儿,并在孩子仅仅出生4天后,以8万元的价钱卖给他人。记者昨日获悉,市三中院以拐卖儿童罪终审判处贾小平有期徒刑5年。

  2012年3月,贾小平在陕西老家认识了17岁的明某,两人确立关系并一同来京打工。同年5月,明某未婚先孕,因为工作忙一直没有把胎儿打掉,只好生下来。而两人之前就已商量好,打算等孩子一出生就送人。于是贾小平在网上发帖称有待产婴儿,并明码标价8万元。同年12月,一张姓女士与贾小平取得联系。2013年1月1日,明某生下一个男孩,张女士见后很喜欢,支付8万元,将出生4天的孩子抱走。

  对此,贾小平辩称自己的行为并非卖孩子,而是因为女友年龄小,又没有结婚,怕孩子不能上户口,所以想找个条件好的人家把孩子送养。“8万元中,一部分是怀孕和生孩子的营养费用,另一部分算借款,以后会还。” 贾小平还说,自己在烧烤店打工,每月工资5000元,女友每月工资2000元,两人并不需要靠卖孩子生活。

  而据了解, 抱养孩子的张女士曾因流产失去过一段婚姻,再婚后又再次流产。由于担心再次失去婚姻,她借口回老家待产,瞒着丈夫抱养了贾小平的孩子。案发后,侦查机关曾到张女士家调查,发现她的经济条件很好,对孩子也很好,考虑到新的家庭更适合孩子成长,因此并未追究张女士的刑事责任。

  今年初, 一审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贾小平有期徒刑5年。贾小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送养孩子,并非犯罪。日前,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贾小平在选择抚养人时,并未考虑对方的抚养能力及孩子成长环境等因素,且双方素昧平生,所谓的“借款”也明显有违常理,因此终审裁定驳回贾小平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记者 彭小菲)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上一篇:小伙拉网捕鱼不慎溺亡 其同伴不会游泳无力救援
下一篇:“中国元素”装点APEC会场 一屏风8个月涂漆400道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