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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组织“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来我州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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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01 10:28:2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6月26日下午,在贵州服务的11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带领下前往我州兄弟律师事务所与我州律师进行座谈交流。会议由黔东南州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政治部主任刘建明主持,州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州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代表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兄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介绍了本所的基本情况,上海、广州、山东、河南、湖南等省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我州各州直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代表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主办业务、收入状况进行了交流;对怎样加强对新进律师的培养,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健康良性发展进行了探讨;对如何搞好法律服务,如何提高律师的执业能力,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认为,帮援工作让他们体验了生活,修炼了身心,丰富了经历,收获了人生,能作为一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贵州交流学习,让他们倍感荣幸。律师是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也是司法辅助者,更是法律的宣传者、传播者,律师的社会形象决定了律师的社会地位,也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律师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应比其他社会群体更关心社会、关注民生、热心公益,勇于担负社会责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

  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倪康在讲话中说,我们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来自全国各地,口音不一,他们有优裕的生活条件、丰富的执业经验,为满足了西部落后地区的法律需求,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均衡发展,他们克服种种困难,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带着无比美好的情怀踏上这片土地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音符,用实际行动奏响了爱的乐章。我们不但要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更要学习他们不惧艰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黔东南州司法局刘建明主任对省厅组织“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来我州传经送宝表示热烈欢迎,对志愿律师们的奉献精神和践行使命的高尚情怀表示敬佩,并希望帮援工作结束后,我州各律师事务所继续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形成长期良性互动关系,在学习发达地区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的过程中,找出差距、找准定位,结合自身实际打造一批业务精,服务优,有特色法律服务团队。(谭 瑛)
 

责任编辑:肖默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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