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单位工作效能,州委、州政府要求,全州各级国家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八不准”。
一、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网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四、不准在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长时间滞留办公室。
五、不准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和不遵守会议纪律。
六、不准无故关闭通讯工具或不接电话,以致联系不上影响工作。
七、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
八、不准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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