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化名)展示身份证
12月11日,家住镇远青溪镇的冯大(化名)到位于凯里的某男科医院治病,入院登记时,院方人员拿走了他的身份证,直到12日上午他报警求助时,才从民警手中拿回。
12月12日上午9时许,记者到该医院采访时,冯大正在为民警讲述事情经过。他说,近段时间,发觉性功能减弱,有意去医院治疗,看到杂志上该医院的广告后便决定试试。来到医院,医务人员要求冯大出示身份证登记,并收取1900元治疗费用,随后拿着身份证走开了。当时冯大并未觉得有何不妥,心想等治疗结束后再取。
未曾想到,在医生为他做完包皮手术,冯大向医生索要身份证时,却被告知身份证暂时不能给,须继续留院治疗。之前为其做登记的医务人员告诉冯大,须再交8900元。
冯大(化名)大吃一惊,“还要收8900元?那加上之前的1900元,岂不是做个包皮手术要一万多块钱?这家医院也太黑了吧。”冯大说,他要求见“管事”的人,当面问清楚。
很快,医院的财务科长来了,他也证实了那位医务人员的话。冯大哑口了,他躺在病床上,脑袋“嗡嗡”作响,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天明后,冯大向自己的代理人(其他案件的代理)吴律师求助。吴律师认为院方扣留身份证属违法行为,且收费离谱,便向警方报案。
警方现场查证,冯大的身份证,确实是在院方人士的手中。在收费方面,冯大手术前后,交纳了1900多元医疗费用。8900元的收费只是口头告知,实际尚未收取。
为何要多收费用呢?记者“旁听”获知,院方给冯大做的手术不止一项。
经民警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院方将冯大的身份证返还,不再收取8900元治疗费,且从之前交纳的1900多元的费用中拿出400元退换给冯大。
医院的财务科长说,院方不存在扣押冯大身份证的行为。“入院时,冯大说他参加了新农合,治疗可启用,医务人员便拿走他的身份证,进行查询。”这位财务科长说,查询结果表明,冯大患的病不在报销之列。
冯大始终认为,院方扣押他的身份证,目的是逼他交8900元的医疗费用。就此问题,这位财务科长说,这笔钱并未收取。
据了解,我国《身份证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杨秀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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