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38岁的镇远市民黄娅梅,再次来到镇远县地税局,就自己被辞退的事讨说法。据了解,18年前,在镇远县地税局上班的黄娅梅因生小孩未满月而未去执行上级交给的任务被辞退。她感觉自己太冤,反复奔走于相关单位讨说法,持续至今。
哺乳期被辞退
近日,黄娅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2年,她参加了地税局的招录考试,次年被录用,分配在该局羊场所上班。
1995年5月14日,黄娅梅的儿子出生。而在当年的7月11日,镇远地税局开会决定将其辞退。
“当时,不安排我的工作,我感觉莫名其妙,后来说已经被辞退。”黄娅梅说,奇怪的是,辞退通知是1995年8月4日下发的,但直到2012年的3月份她才知晓有这么一份通知。
辞退通知称,1995年的5月21日,所里面安排黄娅梅到镇远县都坪镇收税,她没有去,属于无故旷工,被扣上了“不服从安排”的帽子。
“看了这份通知,我感觉自己冤屈到了极点,5月21日,我孩子还没满月,自然是不能去上班。”黄娅梅说。
黄娅梅在展示“人干字”文件
黄娅梅提到,地税局将她当着普通临时工,想辞就辞掉,其实,她应该是国家干部的身份。首先,她是通过考试进入税务系统的;其次,地税局与国税局1994年 “分家”时,她被安排在地税局工作,其姓名也出现在了镇远县人事局“人干字”的文件上。“只有干部身份,才能上‘人干字’文件。”黄娅梅说,而这份“人干字”文件,是她在去年到档案馆查询时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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