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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一女子 哺乳期被单位辞退 奔走18年讨说法 至今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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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04 08:33:41  来源:  

  地税局承认

  辞退一事 处置不妥

  被辞退之后,黄娅梅不服镇远地税局的决定,开始了漫漫的上访之路,常年奔走于镇远、凯里、贵阳之间,持续至今已有18年。其间,她有病乱投医,有一次被骗走了数万元。去年,镇远地税局承认在哺乳期辞退她存在错误,答应补偿其4万元,后来增加到了5.2万元,但黄娅梅不答应。“我走到今天是镇远地税局的错误决定造成的,这种打发叫花子式的补偿,我无法接受。”黄娅梅说。

  就黄娅梅被辞退的事,记者近期赶赴镇远,采访了镇远县地税局纪检组长刘勇。刘勇说,以前的局领导对黄娅梅的事处理不妥,给她个人造成了伤害,这是实情,因此,镇远地税局同意给予其4万元的补偿,不过,黄娅梅本人不接受。

  就黄娅梅去年才知晓有“辞退通知”的事,刘勇说,辞退通知是在档案中找到的,确实有这么一份通知存在。刘勇也承认,没有找到黄娅梅签收这份通知的证据,“当时,很多工作程序都不是很规范。”刘勇解释说。

  黄娅梅始终认为自己是干部身份,不是随意可辞退的“临时工”,这也是她始终不愿意接受4万元补偿的原因之一。

  就此,刘勇的回答是,黄娅梅提到的“人干字”文件,是地税局和国税局的“分家”文件,不能作为个人的身份证明,这样的文件,地税有,国税那边也有。

  “那镇远县地税局是否有证据证明黄娅梅是助征员(临时工)呢?”在采访时,记者问道。

  最初,刘勇说,没有直接的证明材料证明黄是助征员,但很明显她就是助征员。一番思索后,刘勇又改口说,有工资册可证明黄娅梅的助征员身份,她的工资是另外造册的,每个月只有147.5元,而正式干部的工资高于这个数字。

  就工资册的这份证据,黄娅梅认为它达不到证明目的。“工资册只是地税局实施内部管理时产生的材料,从法律效力上讲,它无法与我持有的‘人干字’文件相抗衡。”黄娅梅说。

  据了解,此前,黄娅梅曾到法院起诉镇远县地税局,但她的诉讼行为被认为已过时效,故无法进入程序。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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