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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超市包被偷 责任究竟在谁
作者:发表于:2013-04-02 09:51:25 来源:


监控显示,嫌犯从超市入口逃走。

3月28日,家住贵阳的何小姐去逛超市,当她逛到一半时发现,手里的包不见了。何小姐觉得超市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市民报料

逛超市包被偷了

据何小姐说,当天她去逛超市,过程中将包放在手推车上,其中一只手推车,另一只手捏着包的带子。一次挑选东西时,由于物品太重,她便用捏包带的手去帮忙。当她转过身来,却发现手推车上的包不见了。

见她着急,旁边有人告诉她小偷逃跑的大致方向,何小姐赶紧往超市出口追去。可追到超市出口,还是没见小偷踪影。“我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一张卡有2000,相机两千多,手机2000多。”何小姐说。

随后,何小姐查看了超市的监控视频,非常气愤。监控显示:小偷在门口逗留了差不多两分钟,才拎着她的包往外走。可是当小偷从入口出来时,保安人员只是问了问,并没有将其抓住。

对此,何小姐认为,超市保安完全可抓住小偷,这是他们不作为。

“我知道有我一定的责任,因为我自己确实没有看好包,”何小姐说,但超市也有一定的责任,监控拿来干嘛的?超市应该有一定的责任,肯定要赔。

超市表示

如有责任绝不逃避

事发后,何小姐和超市都报了警,双方也进行了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因此,记者与何小姐再次来到了超市,并调看了当时的监控视频。从画面中可以看到,当天下午5点24分,一位头发有些花白的男子拎着一个购物袋从超市里出来来,在超市入口停留片刻后便离开。何小姐说,这人手里拎的就是她的包。

“这个人为什么从入口出来呢”?超市一负责人说,他们找过当时的员工,该员工当时也告诉那男子说“这里不能出去”,而男子则说旁边有卖杨梅酒的,他想去看看酒,于是便过去了。

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超市方面提出给何小姐进行300元慰问性补偿,可对方则要求超市赔偿她包里8000元财物损失的一半,也就是4000元,超市方面表示不能接受。

这位负责人表示,“责任要划分清楚,顾客的私人财物应该由自己负责保管。”如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该由超市承担的责任,他们不会逃避。

律师解释

如尽义务,超市无责

超市和顾客双方究竟该各自承担责任呢?记者咨询了丰来律师事务所张宏伟律师。

张律师说,超市是提供消费者消费的经营场所,是有提供安全的义务的,但从本次事件来说,这个女士丢掉钱包是因为嫌疑人将包偷走,直接赔偿责任应当是犯罪嫌疑人。

张律师告诉记者,在超市这样的公共场所,除非有证据证明超市安保存在明显失职,否则钱包之类的财物应由本人自己监管。“比如,监控显示,小偷出去时超市没有进行有效阻止,那么超市要承担相应责任。”

张律师表示,由于在本次事件中,小偷从入口离开时,超市方还不知道何女士被盗,也不可能知道此人就是小偷,因此超市工作人员无权强制阻拦顾客离场。另外,如果超市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话,是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本报记者 田儒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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