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6、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7、截止报名时,未能出具学历学位及其他必需的证书原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19日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办公点)
3、报名要求: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往届各类院校毕业生,系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服务期已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期满的服务证书报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证件不齐全或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自行从本方案最后一页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登记表》,且考生不能对下载来的《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和内容作任何更改,如有更改的,一律不接收。《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进入体检的考生再补交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认真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同意报考”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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