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退贿赂被敲诈2.5万元?原州文化局副局长涉贿案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06-07 09:16:48  来源:  

  金黔在线讯 6月6日,黔东南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州文化局原副局长王平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王平在担任黔东南州文化局副局长期间,受贿33.4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指控:副局长收了33万元

  据介绍,今年56岁的王平,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黔东南州文化局副局长,2010年5月任州文化体育局副局长。2011年4月2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天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王平在担任黔东南州文化局副局长期间,省文化厅根据2009年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要求,于2009年3月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省文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2009年6月15日,省文化厅又发文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延长至12月,并要求在整治期间,一律不得审批新的网吧。

  但是,王平却违反专项行动的要求,同意或指使他人采取规避手段,违规审核批准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从中收受贿赂33.4万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贿赂款收了退,退了收,收了又退

  2009年2至3月,从江县紫色梦幻网吧合伙人卢某某找到时任黔东南州文化局市场稽查支队负责人的袁仁权(另案处理),请求袁帮其在从江开网吧,并将20万元交给了他。袁仁权收下了其中的16.7万元后,找到王平帮忙。王平同意后,袁仁权将2.7万元交给了她。2009年4至5月,袁仁权之兄袁某某要在天柱开网吧,他请袁仁权帮忙,并给了他10万元,袁仁权找到王平,在王同意后,给了她5万元。据检察机关统计,王平先后收受袁仁权贿赂12.7万元。

  同在2009年4至5月期间,黎平县凯腾网吧业主王某某要办理网吧经营许可证,找到了与王平熟悉的姜雪梅(另案处理)。王平同意后,姜雪梅收取了王某某16万人民币,送给王平4万元。据统计,姜雪梅送给王平的贿赂总计13万元。

责任编辑:gongxiuxiang【收藏】
上一篇:顺藤摸瓜查出连环案13起 偷窃终究难逃“入室”
下一篇:这一天你是最棒的加油!天柱3112名学生快乐高考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