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黔东南州实施《黔东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来,全州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女性就业人口比例逐年上升;妇女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妇女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全州妇女就业比重始终保持在33.2%左右,超过30%的目标水平。全州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事业保险人数分别为11.54万人、45.83万人、4.67万人,其中女性为4.04万人、15.23万人、1.52万人,分别占35.95%、33.2%、32.5%。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8.17万人,女职工2.87万人,占35.1%。农村低保标准2010年开始由785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全州共有32.63万户88.95万人享受到了农村低保,其中女性39.48万人,占44.4%。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有效保障了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2.48万人,覆盖率为15.2%,其中女性为0.99万人,占39.9%。(文筱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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