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1月12日,原告与被告商铺签订《疤痕修复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商铺用其经营的产品为原告涂抹进行修复额头平凸疤和胸口手术增生疤,修复时间为6-9个月,费用为18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在被告商铺进行了大约半年多的修复,原告依约向被告先后支付了疤痕修复费用11998元。后因双方产生纠纷,原告起诉诉至本院,请求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疤痕修复款。
另查明,被告于2022年3月22日增加生活美容服务项目,此前属于超越经营范围经营。
裁判结果
天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一次性退还原告美容服务费用3000元。宣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行业欣欣向荣,祛疤、祛痘、祛斑等美容项目繁多,但因此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通过本案提醒大家,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按合同履行义务,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也应客观期待、理性对待,遵守合同约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