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原党委书记吴正明(副县级)涉嫌受贿、行贿罪一案,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正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正明利用担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正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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