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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出台了13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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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8 07:11:14  来源:黔东南微报  

  记者近日从州就业局了解到,为鼓励和促进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我州出台了13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具体如下

  ↓↓↓

  一是经济主体吸纳一人就业补贴500元。

  二是外出就业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

  三是对组织外出就业的单位和个人每人最高补贴700元。

  四是开展以工代训培训每人最高补贴3000元。

  五是给予就业低收入群体每人每月补贴400元。以上五条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六是给予每人5000元创业补贴。

  七是给予最高18000元场租补贴。

  八是每天给予40元培训生活费补助。

  九是给予每人300元统一配备行李补贴,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十是最高给予每月2500元劳务队长补贴,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十一是对企业最高给予21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十二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3年的全额贴息。

  十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根据工作情况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补贴,用人单位承担补贴40%。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可安置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办法和规定可到各县市就业局咨询。(记者 潘昀)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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