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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黔东南有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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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6 06:29:24  来源:黔东南微报  

  黔东南州鼓励促进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为鼓励促进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规定,现梳理鼓励促进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如下。

  一、经济主体吸纳一人就业补贴500元。州内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新增吸纳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外出就业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外出县外省内稳定就业6个月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到省外其他地区稳定就业6个月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到杭州稳定就业6个月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三、对组织外出就业的单位和个人每人最高补贴700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对有组织输出到杭州稳定就业3个月按200元/人给予组织动员补助,稳定6个月的再给予500元/人跟踪服务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四、开展以工代训培训每人最高补贴3000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五、给予就业低收入群体每人每月补贴400元。对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且收入较低,按规定发放就业扶贫援助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每月,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六、给予每人5000元创业补贴。对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七、给予最高18000元场租补贴。对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租用创业场所符合规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月的场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可达18000元。

  八、每天给予40元培训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在培训期间除享受免费培训外,按照每人每天40元给予生活补助。

  九、给予每人300元统一配备行李补贴。凡是经过有组织发动实现就业的在家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行李箱、被子、日常用品等行李,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统一配备。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十、最高给予每月2500元劳务队长补贴。实施劳务队长有组织劳务就业激励政策,从劳务就业之日起,凡有组织输出10—29人明确1名队长,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①稳岗率达70%及以上的每月给予队长补贴1500元;②稳岗率达80%及以上的每月给予队长补贴2000元;③稳岗率达90%及以上的每月给予队长补贴2500元。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十一、对企业最高给予21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2020年州内新增注册的实体企业,创业带动10人及以上就业的企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其中:带动就业10-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人以及上)且稳岗达3个月的补贴3万元,稳岗达6个月的再补贴4万元,稳岗达9个月的再补贴5万元;带动就业30-59人(其中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人及以上)且稳岗达3个月的补贴6万元,稳岗达6个月的再补贴7万元,稳岗达9个月的再补贴 8万元。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十二、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3年的全额贴息。

  十三、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根据工作情况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补贴,用人单位承担补贴40%。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可安置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具体办法以文件规定为准,请到各县市就业局咨询。

附:全州各县市就业部门联系电话

县市

咨询电话

县市

咨询电话

凯里

8222226

天柱县

3850308

丹寨

3617757

锦屏县

7222519 7229736

麻江

3881833 3881820

黎平县

6221237

黄平县

3930370

从江县

6411986

施秉

4221050

榕江县

6622082

镇远

5719981

雷山县

3336685

岑巩

3573793

台江县

5327676

三穗

4522949

剑河

5223486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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