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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这些药品儿童禁止或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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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0 09:51:17  来源:多彩贵州网  

  5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修订说明书,在禁忌项下须列出“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此前,柴胡注射液作为“退烧针”在儿童发热治疗中应用普遍。

  6月11日、6月12日两天时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连发两则公告,明确指出双黄连注射剂不能再给4岁以下儿童使用,丹参注射剂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里,则加入了“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等内容。

  关于儿童用药的安全国家如此重视,作为家长的你又对儿童用药的知识了解多少?

  今天小编将为一些初为父母的你介绍有关儿童禁用或不推荐使用药品。

  参麦注射液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

  赖氨匹林,别名又称阿沙吉尔,在国内主要有散剂和注射剂两种类型,具有解热、镇痛、抗炎作用,适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疼痛,被广泛当退烧药使用。

  赖氨匹林是阿司匹林和赖氨酸复盐,进入人体内会释放出阿司匹林并发挥作用。

  或者用个形容词说:赖氨匹林是阿司匹林换了一个包装的产物,

  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生脉注射液

  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含可待因药品

  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属鸦片类药物,可从鸦片中提取,也可用化学方法由吗啡制造。有止痛、止咳和止泻的药效。

  2017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感冒清制剂

  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

  【禁忌】明确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危险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

  【儿童用药】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以上药品大多为儿童禁用药,下面小编将介绍一些儿童不推荐使用的药品,让您做个明明白白的父母。

  一、解热镇痛药物

  1.阿司匹林及其复方制剂

  禁忌:3个月以下儿童,以及有水痘或流感样症状的儿童或青少年禁用。

  原因:儿童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时,使用阿司匹林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儿童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发生瑞氏(Reye’s)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

  2.萘普生、双氯芬酸、尼美舒利、美洛昔康、吡罗昔康

  禁忌: 2岁以下儿童禁用萘普生;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14岁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15岁以下儿童禁用美洛昔康;儿童禁用吡罗昔康。

  原因:非甾体抗炎药均可能引起致命的肾损害、胃肠出血、心血管事件(阿司匹林除外);尼美舒利即使短期使用也可引起无症状的、致命的肝损害;吡罗昔康、美洛昔康所引起的严重皮肤反应的风险高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

  二、止泻类药物

  1.复方地芬诺酯(地芬诺酯、阿托品)

  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

  原因:地芬诺酯为哌替啶的衍生物,有与吗啡相同的基本结构,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长期应用时可产生依赖性;复方地芬诺酯极易导致小儿中毒,早期主要有发热、皮肤潮红、兴奋易激惹等阿托品样中毒表现;后期主要有呼吸抑制、中枢抑制、瞳孔缩小等阿片样中毒表现。

  2.洛哌丁胺(易蒙停)

  禁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洛哌丁胺;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

  原因:洛哌丁胺的化学结构类似氟哌啶醇和哌替啶,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阴茎水肿、麻痹性肠梗阻、急性肾功能衰竭、意识障碍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

  3.药用炭片(胶囊)

  禁忌: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原因:药用炭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肠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能影响胃蛋白酶、胰酶等消化酶的活性,减少维生素的吸收,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

  三、驱虫类药物

  阿苯达唑(肠虫清)、哌嗪(驱蛔灵)、噻嘧啶(抗虫灵)、左旋咪唑

  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阿苯达唑;1岁以下儿童禁用哌嗪、噻嘧啶;儿童禁用左旋咪唑。

  原因:2岁以下的儿童接触虫卵的机会要少,一般不需要服用驱虫药;两岁以内的幼儿肝肾发育尚不完善,药物会伤害幼儿的肝肾;

  四、抗过敏类药物

  1.氯苯那敏、赛庚啶、酮替芬、苯海拉明

  禁忌:酮替芬:3岁以下儿童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氯苯那敏、赛庚啶、苯海拉明:国内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国外2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

  原因:现有证据表明这些药物还可能导致矛盾的中枢兴奋,烦躁不安,失眠或癫痫发作等,过量时还可引起心动过速、心脏传导阻滞或心律失常。

  2.异丙嗪

  禁忌:2岁以下儿童禁用。

  原因:异丙嗪可致2岁以下儿童呼吸抑制甚至死亡;还可能引起小儿肾功能不全;患急性病或脱水的小儿,注射本药后易发生肌张力障碍(锥体外系症状);儿童单次口服本药75~125mg,可发生过度兴奋、易激动或噩梦等异常反应。

  3.阿司咪唑(息斯敏)、特非那定(敏迪)

  禁忌:12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

  原因:偶可引起Q-T间期延长,室性心律失常、心脏骤停等。目前许多医院已弃用该药。

  4.氮斯汀

  禁忌:口服给药:12岁以下儿童口服给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滴眼液:不推荐4岁以下儿童使用;鼻喷剂:不推荐5岁以下儿童使用。

  原因:氮卓斯汀除抗组胺作用,还有抗炎、平喘及抗过敏作用。氮卓斯汀有一定的中枢抑制作用,可引起嗜睡、头晕、口干、多梦、咳嗽、腹痛、恶心、乏力、鼻痛等。对使用本品易产生嗜睡、眩晕的患者,用药后不宜进行驾驶车辆。

  五、抑酸类药物

  1.西咪替丁

  禁忌:1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原因:西咪替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幼儿用药后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2.雷尼替丁

  禁忌:8岁以下儿童禁用。

  原因:H2受体拮抗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连续使用均对小儿的肝、肾功能、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有一定损害。

  六、四环素类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等。

  禁忌:8岁以下小儿不宜使用。

  原因: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和骨生长抑制。

  七、喹诺酮类药物

  常用药物: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

  禁忌: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不宜使用。

  原因:喹诺酮类药物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骨关节病变,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

  八、氨基糖苷类药物

  常用药物:庆大霉素、链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妥布霉素、大观霉素等。

  禁忌:不推荐新生儿、早产儿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药品说明书);新生儿禁用注射用大观霉素(本品的稀释液中含0.9%的苯甲醇,可能引起新生儿产生致命性喘息综合征);6岁以下儿童应禁止使用这类药品(卫生部)。

  原因:氨基糖苷类容易导致儿童耳聋,还可能引起肾衰竭,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的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九、其它抗菌药物

  1.磺胺类

  禁忌: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原因:磺胺类药物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浓度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2.氯霉素

  禁忌:新生儿、早产儿禁用氯霉素,包括眼用制剂、搽剂和滴耳液。

  原因:新生儿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下使用。

  3.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禁忌:新生儿禁用。

  原因:新生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易诱发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

  4.替硝唑、奥硝唑

  禁忌:替硝唑口服:仅限3岁以上儿童治疗肠道阿米巴病;替硝唑注射剂:12岁以下儿童禁用;奥硝唑注射剂: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原因:治疗厌氧菌感染及预防术后厌氧菌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另外,硝基咪唑类均可能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十、中药

  1.雷公藤、昆明山海棠

  禁忌:儿童禁用。

  原因:雷公藤片、昆明山海棠,均含雷公藤碱、雷公藤甲素等,有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对性腺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青少年及生育年龄有孕育要求者不宜使用。

  2.鹿茸片、固肾补气散

  禁忌:儿童禁用

  原因:鹿茸具有激素样作用,可能影响小儿正常生长发育,儿童禁用。

  3.化风丹、磁朱丸

  禁忌:儿童禁用

  原因:含有朱砂(主含硫化汞)等毒性药材,大剂量或长期使用容易发生中毒。

  4.苦楝皮、使君子

  禁忌:苦楝皮临床已极少用于驱虫;使君子婴幼儿应慎用。

  原因:苦楝皮:有毒成分为川楝素和异川楝素。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剧烈腹痛、腹泻、头晕头痛、视力模糊、全身麻木、心律不齐、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神志恍惚、狂躁或痿靡、震颤或惊厥,最后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使君子:有毒成分为使君子酸钾。可引起实验动物癫痫大发作,其引起的脑损伤与动物年龄、给药剂量有关。

  以上信息或不能全面介绍儿童用药的禁忌,家长在给小朋友用药是请一定先看药物使用说明书或尊询医生建议。做一个合适的父母,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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