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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掀起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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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8 11:02:1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件精神,激发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黔东南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司法局积极履行法制宣传职能,各县充分利用学校开学典礼、农村集会、文体活动、法制宣传日等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成效。

  一是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法律八进”相结合。各县普法宣讲团成员、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者借深入学校、社区、村(居)、企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和宣讲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爱护、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二是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宣传方式相结合。一是充分把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出动宣传车、编写信息简报等传统媒体与司法行政工作网站、普法网站、普法QQ群、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微博、普法博客、普法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相结合起来,不断把环境保护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普及给广大干部群众,方便群众线上线下快捷地学习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编制不同的环保知识读本、挂历、围腰、编织袋、画册等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向群众面对面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增强了单位和干部带头重视环境保护的意识。

  四是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行政执法、纠纷化解工作相结合。一是全州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参与林业、公安、市场监督、渔政等部门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了一批不法行为的同时,对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二是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涉及环保纠纷的调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健全完善单位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保障。

  截止2017年底,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涉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30余场次,发放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40万余份(册),宣传物件12000余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251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50万余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移动普法短信、微信等平台发布环保法律法规等各类环保宣传信息1300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13.5万余人次,营造了全民共同环保的良好氛围。(赵光俊)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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