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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八个一律”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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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8 10:48:3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遏制辖区摩托车事故高发多发势头,竭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黔东南州公安局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季度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旨在通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一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期未检、不按规定投保、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收缴销毁一批报废、拼装摩托车;集中办理一批摩托车牌证,推动实施各项摩托车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竭力遏制摩托车事故高发多发势头,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按照《黔东南州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十条措施》和相关规定要求,始终保持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的严惩严治高压态势。凡是醉酒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吊销驾驶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凡是驾驶摩托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凡是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凡是摩托车冲闯、拒绝接受和逃避检查等恶劣情节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凡是摩托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凡是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驾乘多人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凡是摩托车未按规定投保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并督促投保;同时要督促各摩托车销售商在出售摩托车时,一律与购车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唐光新)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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