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贵州”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无传销城市”建设,根据《贵州省“无传销城市”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黔东南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创建“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由各县市申报,经黔东南州打传联席办考核评估认定组现场考核评估认定、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黔东南日报公示等程序,并报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同意,黔东南州打传联席办决定授予雷山县等11个县(市、开发区)“无传销城市”称号,以树立先进榜样,助推平安建设。
笔者2月3日从雷山县质监局获悉,近年来,雷山县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雷山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部门联动、村组联动、党社联动、十户一体联动机制,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推进了“平安雷山”建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为雷山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州考核评估认定组认为雷山县“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形式新颖、亮点突出,成效明显,部分做法又很有创新,值得推广借鉴。(余国德)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