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我州贫困人口慢性病大病 政府100%兜底救助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1-05 10:48:17  来源:黔东南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州政府办获悉,我州近期出台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实施方案》,规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时,新农合保内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由计生、民政部门100%兜底救助。

  《方案》将高血压病、糖尿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等29种慢性病种,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等24种重大疾病病种纳入救助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治疗新农合目录外药品纳入财政资金医疗救助范围,按照州内乡级医疗机构报销70%,县级医疗机构报65%,州级医疗机构报55%,省内州外医疗机构报50%,省外医疗机构报45%,进口药品按相应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浮20个百分点,并纳入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救助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慢性病在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治疗的,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实行1名乡村医生+1名专科医师联系1名建档立卡慢性病患者的“二对一”签约服务,签约医生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上门随访,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实施行为干预,指导合理用药,提供健康咨询,联系转诊医院,并提供定期健康体检等综合性服务。( 顾慧明)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交警对外宣传工作创历史新高国家级新闻媒体上稿达160篇
下一篇:黔东南州新增“全省工艺美术大师”33人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