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大力实施农村贫困人口53种慢性病医疗保障财政兜底。1月至5月,认定贫困人口患53种慢性病患者9110人,财政兜底补偿资金达904.48万元,补偿比达97.26%,较“三重医疗保障”水平提高7.83个百分点,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黔东南州是我省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少数民族地区之一,贫困发生率全省第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达10.77万人。为解决慢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去年底,该州制定出台了《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财政兜底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将全州建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53种慢性病纳入财政全额兜底救助的“第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对53种慢性病实行100%兜底救助。
同时,新农合报销对53种慢性病患者报销比例也作了倾斜,慢性病基金按照新农合筹资总额的6%提取,对参加新农合的慢性病患者中的大病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6000元下调到5000元,按照50-80%比例分段报销,补偿不设封顶线,保底补偿200元。对建档立卡等11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政策,即:提高门诊、住院补偿比例5%,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10%;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6000元降低到3000元,降低个人自付费用,减免经转诊住院起付线。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慢性病财政资金兜底救助,实现四重医疗保障政策范围内保障水平达100%;对治疗用药超出《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未纳入新农合政策报销的保外药品按比例给予救助。
此外,该州还为慢性病患者构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整合民政、卫生计生、财政专项救助资金定期向新农合经办机构预拨。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参合群众就医发生的各类补偿救助费用,经办机构代审代结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各类补偿救助资金,定期向民政、卫生计生部门结算,实现州内定点医院慢性病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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