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和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围绕黔东南良好生态优势,将我州生态有机比较优势转为产业优势。大力推进蓝莓、稻谷、大米、茶叶、茶油等民族特色产品的有机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到2020年,力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达200张以上,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达9个以上,把我州打造成为国家级生态有机农业示范州,夯实我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基础。
2、大力实施特色有机产业研究创新,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实施有机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州有机产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组织等为技术依托的标准研究、制定、推广体系。建立有机产业发展专家库,规划建设黔东南有机农业研究院和有机农业培训中心。在黔东南职院开设有机产业相关专业,培训干部、培养人才,为全州有机产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法规标准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
3、建立激励和保障体制。建议将有机产品认证申报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议建立有机产业奖励制度。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示范区的县(市)由州级财政分别奖励100万元。
4、加大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建立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
5、加快有机产品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构建一个线上体系,线下(门店)体系,物流配送等体系支撑有机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新形态。
6、加大有机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推广宣传有机产品认证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意义,打造黔东南有机品牌。有机产品属于中高端消费,突出宣传示范区独有的区位生态文化特点和农特产品品质的特色优势,通过宣传扩大黔东南有机产品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全面推动了全州有机特色产业的大健康蓬勃发展。(州质监局)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