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我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使用政策,采取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及增加了异地缴存职工本地贷款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为满足房地产市场需求,我州不断推陈出新,2016年推行了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截至10月,共发放贷款18.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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