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11月10日前,各县级扶贫部门将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分别到学校、县级教育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获得相关帮扶。
按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准确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系统信息录入和更新,为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助申请做好充分的准备,按时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申请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财政责任上,各级财政要落实“压缩本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的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的要求,并按规定到位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保障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胡颖)
延伸阅读
资助对象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对象为: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以下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资助项目和标准
1.普通高中:对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
根据相关意见,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免(补)学费资助项目随即停止执行。
2.中职学校:对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贵州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流程
2016年11月10日前,各县级扶贫部门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分别到学校、县级教育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各级各部门和学校通过公示栏、电视台、网站、报纸、横幅、入户宣讲等形式发布通告,让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家喻户晓。
11月25日前,各级各部门和学校完成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受理审查,并如实填报申报名单。
12月10日前,各级各部门逐级完成《贵州省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报名单汇总表(模板)》汇总工作,通过数据审核比对确定资助对象名单。(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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