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各县市旅游发展(委、局、办、中心)、各旅行社:
为加强我州导游队伍管理,促进导游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让“满意在贵州”服务意识和理念落到实处,做好2016年黔东南州导游员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持有导游证(IC卡)的州内专职、兼职导游人员,请在2016年10月31日前将个人导游IC卡、贵州导游员继续教育(年审)培训合格证送到黔东南州旅发委质量规范管理科,由黔东南州旅发委统一将材料报送至省旅发委进行年审。
2.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此次年审不收取费用。
3.逾期不送材料至州旅发委的,由导游员个人到省旅发委进行年审。
请各县市旅游发展(委、局、办、中心)、旅行社对此次年审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导游员年审资料的收集及报送等工作,并将《通知》及时转发辖区内旅行社及有关单位,保证今年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潘柱林 电话:8261879、18685566850
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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