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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位八旬老人种罂粟当菜吃 被发现前已煮吃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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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10 14:18:32  来源:云南网  


  郁郁葱葱的小苗长在田间,人来人往从来不知这是何物,就算知晓兴许也不知这是违法的。直到1月13日,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小街派出所民警路过时,才赫然发现这片地里种植的竟然是罂粟苗。而种植罂粟的老人竟说,种罂粟是拿来当菜吃。

  1月13日下午,嵩明县小街派出所民警在小街镇史家街村开展工作期间,发现一块菜地里种植着一片绿油油的小苗,民警仔细一看,不由得吃了一惊,这不是禁毒知识教程中图片上显示的罂粟苗吗?由于现实生活中鲜少见到,民警也有些疑惑,通过仔细查看,并翻阅百度图片,民警已十有八九的把握确定这就是罂粟苗。但为了进一步核实,民警还是请来了禁毒大队的民警,民警赶到后发现,一片约5平方米的菜地中密密麻麻长着小苗,经过对植株进行现场鉴定后,确认这些小苗确实是罂粟幼苗,且已有10多厘米高。

  随后,民警找到了种植罂粟苗的81岁老人周某,周某自称去年2月在小街镇兔街赶集时买了一个罂粟果实,后将果实内的种子播撒于自家菜地里,罂粟苗长出来后他已经采摘煮吃好几次了。而在他小时候感冒时父母也常煮罂粟苗水给他喝,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种罂粟是违法的。

  经过清点,周某种植的这片罂粟苗共有3535株。目前,所有罂粟苗已被民警清点并铲除。而周某因其年事已高,被处以监视居住3个月。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同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之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可对种植者进行相关治安处罚。(何瑾)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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