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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期限重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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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04 11:55:2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农发行总行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贵州省分行发文要求合规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款期限调整,重置贷款期限比原贷款期限时间延长一倍,这项利好政策极大地缓解了我州各级政府集中还贷的压力,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少数民族原生态山区的经济发展是极大的支持。

  据统计,全州存量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重置期限清理项目39个,涉及贷款金额28.3亿元,认定符合期限重置项目37个,金额27.7亿元。符合重置条件的项目中,元期限3-4年的重置为6-8年,涉及金额11亿元;原期限5-8年的重置为10-18年,涉及金额7亿元;原期限9-10年的重置为19-20年,涉及金额9.7亿元。按原还款计划,2015年下半年全州项目应还贷本金额8.24亿元,调整后少还本金额6.27亿元;2016年度原计划还本金额9.7亿元,调整后少还本金额5.57亿元;2017年度原计划还本金额5.23亿元,调整后少还本金额1.1亿元,逐年递减,有效缓解我州各级政府集中还贷压力,对我州农村发展意义重大。(州金融办)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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