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州直机关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司法厅、省法学会关于组织2015年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安排。12月17日上午,2015年贵州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黔东南州专场报告会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东楼会议厅顺利召开。
会议由州委副秘书长吴昌和主持,中共贵州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周相卿教授作为专场报告会的特邀讲座专家。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州人大党组书记、州政协主席梁承祥,州政协党组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桑维亮,州政协副主席吴仕伦,州政协副主席胡国珍,州法院院长王四新,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吴智贤。
会上,周相卿教授系统讲解了在民族地区如何运用民族习惯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周相卿教授就民族地区民族习惯法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如何运用,进行了深入浅出、详实生动的专题讲解。
周相卿教授在报告中,从黔东南地区的民族习惯和政治历史背景为我们解读了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相当程度的价值正当性和实践合理性。例举了黔东南州雷山、台江、剑河等县的生动事例诠释民族习惯法对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方略的灵活运用性和实用性等内容为我们作了系统的讲解和辅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调习惯法是有整个文化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少想象、多无为,正确认识法治现代化不是强行灌输西方的法治,结合民族习惯法加强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运用,最终达到社会经济和谐和美、民族团结。同时,对我们理解和把握民族习惯对基层社会治理,抓好我州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很强指导意义。(潘明福)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