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州国税局10年中为13户纳税人免退增值税609万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07-11 10:40:2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税,严肃执法行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及时落地,州国税局对全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查,199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共为13户纳税人免退增值税609万元。

  一是严把减免审批关。按照减免税工作流程,对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审批,并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纳税评估。二严把认定审核关。加强与民政、地税、工商等部门的业务配合,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四残”人员的比例等情况,坚持福利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按规定加强资格认定和年度审核。三是严把台账监管关。对企业的生产规模、增项投资及其资金来源、经营状况、申报退税、“四残”人员上岗情况、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用缴纳以及各种涉税资料等逐项进行全面核查,并记入监管台账,强化日常基础监管。四是严把人员比例关。定期审核“四残”人员的残疾证、身份证、岗位工种安排、工资表等静态资料以及退休、新上岗等动态变化,确保“四残”人员比例和上岗率符合规定。五是严把纳税评估关。通过发票往来、资金流向、仓储物流等配比分析,加强对关联企业及非优惠项目等异常往来业务的调查,防止税负转移、骗取退税,另一方面实行税负预警管理,调查测算所属相关行业的平均税负,对税负异常的福利企业及时进行纳税评估,督促纳税人自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执行退税政策,有涉税违法嫌疑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孙涛)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我州2015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将举行
下一篇:本周我州以晴天为主 14日晚将出现一次阵雨天气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