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实习记者 李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贵州省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明确,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减至213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47元/月,保障人数减至40万人。
日前,记者从州民政局农村低保科获悉,我州从2015年4月20日开始,全面启动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5月20日前将全面完成入户核查,6月10日前全部完成乡镇审核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县级审批工作,7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和完成提标后新数据的台帐录入工作,并补发当年1月以来新低保待遇与老低保待遇的差额。2015年新纳入的低保对象从纳入之月起开始补差。
低保目标
1.城市低保标准:凯里市、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由420元/人·月调整为495元/人·月,其余14个县由400元/人·月调整为442元/人·月。
2.农村低保标准:凯里市、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由2100元/人·年调整为2640元/人·年,其余14个县由2100元/人·年调整为2580元/人·年。
减量计划
1.农村低保:2015年,全州农村低保保障人数原则上减少6%左右。以2015年3月份保障人数为基数,原则上保障人数占农业户籍人口比例大于全州平均标准(17.9%)的地区,减量幅度可大于6%。包括10个县:施秉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丹寨县;占比小于全州平均标准的地区,减量幅度可适度小于6%。包括7个县(市、区):凯里市、黄平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减少低保数量,最重要的是要与扶贫开发成效及脱贫人数相适应,与农村家庭经济发展、增收水平相适应。
2.城市低保:全州城市低保按照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程序退出保障范围,并结合本地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情况等因素,酌情增加或减少保障人数。
州民政局农村低保科科长罗朝军告诉记者,此次农村低保减量提标是省委、省政府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部署,“提标”就是让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逐年提高,通过提标让老百姓享受国家相关的福利和待遇,让社会更加的和谐稳定。
在谈到“减量”时,罗科长坦言,这个减量是建立在让低保对象“脱贫”的基础上,目的就是让老百姓都过上好日子。我们将联合扶贫部门对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和认定,在这个基础上,民政部门把有劳动力的低保对象名单提供给扶贫部门,由扶贫部门采取具体措施,让百姓通过“扶贫”来实现“脱贫”。让有劳动力的低保对象“脱贫”以后逐步退出我们的保障范围,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我们能够给他们提升标准,更好的保障他们的生活。
据了解,目前我州低保对象大约为7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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