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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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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0 10:27:37  来源:黔东南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农村环境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黔东南州结合实际出台了《黔东南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从 2015年起全面启动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州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基本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

  《意见》主要从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保洁设施设备配套标准、建设收集运营保洁及资金筹资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等8个方面,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界定指导。

  《意见》的出台,让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重要思想落地生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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