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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你会不会算?
作者:发表于:2015-02-25 09:56:57 来源:多彩贵州网 』

今年春节长假7天,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仍有部分上班族还得加班。2月24日,贵阳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专业人士,就此作了详细计算,并提醒广大加班族,留心下月老板在发放工资时,是否足额发放加班费,如果出现“短斤少两”或者拒不发放,可立即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春节加班工资这样算

根据规定,今年春节7天长假,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定节假日,即2月19日、20日、21日这3天为法定节假日;二是休息日,即2月18日、22日,23日、24日这4天为休息日或者调整后的休息日。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自己的加班工资,是不少加班族头疼的事。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今年春节长假7天加班工资计算做了详细说明: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每位加班者月工资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标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加班工资支付计算标准的,按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总额计算。如果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拿不到加班费可投诉

今年贵阳六区一市(除修文、开阳、息烽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0元,因此每日最低工资约为57.47元(1250÷21.75),法定节假日最低加班工资为172.41元(57.47×300%),休息日最低加班工资为114.94元(57.47×200%)。也就是说,国庆7天如果都加班,加班工资最低不能低于977元钱(172.41×3+114.94×4)。

据了解,加班费不是想象中那样,加班后立即就可以拿到,根据《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在下个付薪日支付”。也就是说,当月的加班费要到下个月发工资时才能拿到。

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执法人员说,虽然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得到300%的工资报酬,但依旧有许多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却得不到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者加班工资计算不正确。下月,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补休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时,可向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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