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诉称,去年5月一天凌晨1点多,他入住某酒店,从卫生间出来时摔倒,导致右肱骨大结节撕脱骨折。刘先生认为是酒店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提示及保障义务才导致其摔倒受伤,故酒店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酒店辩称,已在房间卫生间墙壁上标有“小心地滑”字样,刘先生滑倒的原因主要是其本人未注意安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证据显示,酒店在客房卫生间内确实张贴有安全提示,但没有提供防滑垫等安全防护设施,酒店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另外,作为住宿客人,刘先生自身亦负有安全注意义务,故应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判决酒店赔偿刘先生各项损失2.3万余元。(记者 彭小菲)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