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不法分子冒充省纪委名义行骗的主要手法有以下两种:一是冒充省纪委名义寄发敲诈信。如不法分子以省纪委名义向领导干部寄发信件,称其涉嫌贪腐案件,要求缴纳罚款到指定账户。二是冒充省纪委名义推销书刊。如不法分子以省纪委名义给基层单位发传真,要求征订高价书籍,骗取征订款项。
省纪委表示,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切职权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行使,绝不允许纪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希望广大机关单位和干部群众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举报反映,使不法之徒无可乘之机。(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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