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我州在册孤儿3241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为保障孤儿健康成长,州财政局会同州民政局,对各县市孤儿人数和基本生活费标准认真审核,及时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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